 
圖片來源: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專屬網站 |
| ◎消費券誰能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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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是於2009/3/31前出生,並在當週上班日以前(4月3日)完成戶籍登記的國民都可領取,須新式身分證 |
| ◎消費券何時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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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/18在戶籍所屬投開票所領取或2009/2/7~2009/4/30營業日至指定郵局領取 |
| ◎消費券如何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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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通知書、印章、身分證領取
外籍配偶請於98年1月18日至指定發放所領取消費券 |
| ◎消費券委託代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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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委託書,以及委託人的新式身分證 <下載> |
| ◎未滿20歲領消費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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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法定代理人攜帶其本人身分證、印章以及未成年人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|
| ◎消費券使用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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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期限到2009年9月底為止 |
| ◎消費券有多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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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可領取面額3600元,其中500元面額六張,200元面額三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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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營業人、商家消費券兌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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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消費券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款項者,以已經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為限,並應於2009/10/31日以前兌領完畢。
營業人兌領時,應於消費券背面據實載明銷售日期、營業人名稱、營利事業統一編號、負責人姓名及兌領營業人之銀行帳號。
消費券背面載明之銷售日期,須為2009/1/18~2009/9/30日間才有效。
<營業人兌換單
下載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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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消費券不幸破損接受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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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破損,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。
二、破損,但片片能脗合。
三、污損或燻焦,但號碼、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。 |
| ◎消費券諮詢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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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話免費專線:0800-88-3600
手機付費專線:02-412-3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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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下載及查詢專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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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說明及消費券委託他人領取委託書等下載專區
國民消費券領取地點查詢
外籍、大陸與港澳配偶及無戶籍國民消費券領取地點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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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避免拿到偽券(假的消費券)
左上角的變色油墨(金色與綠色變化)。
券面的中華民國、振興經濟字樣,有凸起觸感。
左下角因角度不同,有深淺變化的隱藏字;另有粗細漸層微小字。
正反面套印(迎光透視正反面圖案,可精確組合)。
迎光透視,可看到具層次的梅花水印,以及在紫外線燈下,會顯現不同顏色的螢光纖維絲。
拿到消費券時,可以轉一轉、摸一摸、看一看,對照上述防偽功能,即可避免拿到偽券。 |